,二小姐这么开心大笑的时候真是十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小哈的伤口不致命,但是好起来也很慢,身上的短毛被剃得坑坑洼洼,抱出去实在丑得可以,司徒霖自己都庆幸,幸亏舒晚诗看不见,不然不知道会不会嫌弃他太丑就不要他了。
这段时间,舒晚诗每天醒来就来看小哈,然后陪他一整天。司徒霖靠在她的腿边,感受着窗外暖洋洋的阳光,眼睛看着电视,身上有人顺毛,日子过得不要太自在。
因为体内是个成人,小哈在初期适应环境的时候非常聪明乖巧。舒晚诗和王妈只教了他一遍哪里上厕所,哪里吃饭,哪里睡觉,小奶狗就全都记住了。
除了睡觉死活不愿意睡狗窝老想蹭着舒晚诗睡以外,别的不用她们叮嘱,他就做得特别棒。
因此,王妈和舒晚诗更加疼爱他了,每出去一趟,就要买买买一大推狗狗用品,每次买回新东西,小哈都特别兴奋(大雾)。
司徒霖慢慢接受了自己变成一只哈士奇的事实,这段时间他趁着舒晚诗听新闻、听电视的时候也蹭着一起听,但是新闻里没有任何关于他出事的消息,想来也是,不管他是不是死了,家里肯定把消息掩盖住了。
既然没有办法,他便沉下心住了下来,每天和舒晚诗呆在一起十分舒心,日子便也一天天过得飞快。
身上的伤口慢慢好了,司徒霖却发现自己好像病得更严重了。
最近他老是觉得自己牙根痒痒,见到什么东西都想张嘴咬上几下。
一日,舒晚诗回房间接了一个电话,王妈在厨房做菜,司徒霖紧紧闭着嘴巴焦躁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小小圆圆的身子像个小疯子一样毫无方向地乱窜。
最后,他停在一只塑料拖鞋面前,牙根更加痒了。
司徒霖前后左右小心地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人,忍不住内心的渴望,一口咬上了面前比大猪蹄子还引诱他的拖鞋,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咬越兴奋。
舒晚诗接到了编辑的电话,问她新文打算什么时候开。原主毕业后因为眼睛的关系一直没上班,但是收入却不菲,她从大一开始写网文,到如今已经是畅销书作家。
距离上一篇完结文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也不怪编辑催文,舒晚诗承诺周五完成大纲,下周一开新文,这才哄好了编辑,挂掉了电话。
她拿着手机走出房间,灵敏的耳朵立刻听到了一个轻微的、奇怪的声音。
“小哈?”
司徒霖沉浸在撕咬拖鞋的愉悦感中不可自拔,并没有听到女主人的叫唤。
王妈端着一碗菜出来,见小姐站在房门口不动,便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小姐怎么了?”
话刚说完,就“哎呦”了一声,她一眼就看到了某只圆滚滚的小肉球咬着一只大拖鞋在那里摇头甩脑,不但上嘴还上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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